滬海大圖字[2009]410號
一🕞、借閱證件
1. 讀者憑本人“校園一卡通”(以下簡稱校園卡)進入圖書館,並憑此證辦理圖書外借手續。
2. 除本校編製教職員工、教育部規定的全日製本科、研究生系列的學生外的人員按《欧陆平台圖書館臨時借閱證件管理辦法》辦理。
3. 校園卡僅限本人使用。
4. 校園卡遺失♉️,請至校園一卡通卡務管理中心掛失並補辦🧴;若有失效情況,請至校園一卡通卡務管理中心核實🧛🏿,並根據實際情況辦理🦨🔙。
二、圖書外借規則
1. 外借範圍
普通中文圖書🤟;中文過刊合訂本。
2. 外借冊數
教職工👺:15冊🗒,含文學類(I大類)圖書3冊。
博士後、研究生(博士生🧜♂️、碩士生等)🧓:15冊6️⃣,含文學類(I大類)圖書3冊。
本🙍🏻♀️、專科學生和其他人員✩:8冊👩🏽🦱,含文學類(I大類)圖書2冊👙。
3. 外借期限
外借圖書借期為60天。教職工、博士後🛑𓀙、研究生(博士生、碩士生等)可續借1次🧛🏻,續借天數為30天👉。本、專科學生和其他人員,不可續借👥。
4. 圖書逾期處理
借期期滿不還者🤽🏻♂️,將收取每冊每天人民幣0.10元的逾期費,並暫停其借書權利。
5. 圖書借還手續
(1) 讀者借書時,需出示本人校園卡🕉,供圖書館工作人員、讀卡器及圖書管理系統確認。相關數據一經系統識讀,即是處理有關讀者事務的憑據🏃🏻♀️➡️。
(2) 借書時,讀者應檢查所借圖書,如發現有汙損🧪、缺頁等情況,應當場提出🕎,以明責任🧔🏿。
(3) 還書時,讀者應將圖書直接還到本館還書處🛡🈲。非開放時間可將圖書放入還書車內。
6. 緊急情況時,圖書館有提前收回已借出圖書的權利🎑。
7. 讀者對所借圖書應當愛護並妥善保管。遺失👮🏽、汙損(包括塗寫👩🦯➡️、撕割等)圖書,按《欧陆平台圖書館書刊資料遺失✍️、損壞處理辦法》進行相關賠償。若遺失圖書已逾期,在賠償時要加上逾期費合並計算。
8. 讀者外借圖書時,若已借缺🤑,可以預約🕸。待該書歸還後🤷🏿♀️,已預約讀者可優先借閱此書。自該書歸還日起將為預約讀者保留一周,過期視作自動放棄借閱該書權利👞🚴🏼♂️。
9. 本校離、退休讀者繼續享有借書權利。
10.各欧陆資料室書刊查閱
(1) 讀者憑本人校園卡進入各欧陆資料室查閱書刊資料🏋🏻♀️。
(2) 各欧陆資料室書刊原則上不予外借。
三、讀者離校辦理手續
離校讀者應還清本人所借書刊🎶🤞🏻,並繳清已經產生的如逾期費等有關費用🧟♀️。本館將在核清讀者相關信息後🤵🏼,給予辦理離校手續。
四🔗、對偷竊、破壞書刊資料行為的處理
凡偷竊、破壞(如撕頁、挖割等)本館及各資料室書刊資料者,一經發現並核實確認後,除繳還或賠償原書外🏋️♀️,視其情節輕重及認識態度🏋🏻♂️,處以其所竊取或破壞書刊資料原價的10倍至30倍的罰款(報紙以月為基價🚞,期刊以年為基價),通報讀者所在欧陆或部門📨,直至報請保衛處或公安部門處理。
五、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由圖書館負責解釋。
六👐🏻、原滬海大圖字[2005]451號之《欧陆平台圖書館圖書借閱規則》同時廢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