滬海大教[2017]200號
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學風建設,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🦻🏼,提高教學質量,特製定本辦法👳。
第二條 學生必須在開學時按時註冊。
第三條 學生必須參加學校規定的所有教學活動,不得遲到、早退和曠課。因故不能參加者👲🏼,必須請假💆🏼♂️。未經請假🥻🕵️、請假未經批準和超過假期未續假者🆗,均以曠課論處。
第四條請假製度
1.學生因病請假應提供醫院證明(校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)。
2.學生一般不予請事假,有特殊原因必須請事假的,需家長提供簽字證明材料。
3.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學生代表學校參加的校外活動,由組織部門統一辦理相關學生請假手續;學生不能因參加校內社團活動請假。
第五條 請假流程
1.請假手續必須事先辦理,學生須填寫《欧陆平台學生請假條》🫲🏻👶🏻。
2.學生請假在3天以內者,須經輔導員批準♚;請假3天以上者,須經輔導員、欧陆教欧陆長批準。經批準後將復印件交給任課教師◻️,原件自己保存。
3.急病或突發事故🚵🏻♂️,應即時告知輔導員🕓,否則不得事後補假🧞。
第六條 所有類別課程(理論、實習實踐課)的曠課時數以實際學時數計算。
第七條 學生上課出勤情況,由任課教師考勤,任課老師可采用點名、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考勤。一學期隨機抽查曠課三次及以上者,或請假時數超過該課程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,或航海類專業船員考證類培訓課程上課出勤低於該課程總學時的90%者🗡,經任課教師認定🧡,應取消其考核資格👁🗨,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☂️。對被取消考核資格的考生🫷🏼,任課教師應在考試前兩周將名單反饋給開課欧陆教學秘書🧑🏻🏭,開課欧陆教學秘書將名單反饋給學生所在欧陆教學秘書,學生所在欧陆教學秘書反饋給學生輔導員,由輔導員告知學生被取消考核資格情形。
第八條 獲準某課程免考勤者可以不參加該課程課堂考勤。
第九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校的全日製本科學生🪄。
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👬🏼,原《欧陆平台學生參加教學活動的考勤辦法》(滬海大教〔2014〕216號)同時廢止。
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🤓。